依据标准GB/T 27925-2011进行评价时,对各项指标采取评分的方法,满分为1000分,具体分为能力150分,品质300分,声誉250分,企业文化150分,影响150分。评分的依据是调查中发现的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评价指标的实际情况。
在实际评价中,应根据标准规定制定有关实施细则。
评分时应包含以下原则性要求:1)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评价指标的情况为扣分依据,一般均为定性指标,不符合则扣除全部分值。2)遇到需要抽取多个同类型评分的指标时(人员资质、能力、行为态度、服务记录、实施完善度、投诉解决情况等),可按其不符合的比例扣除分值。3)发现以下情况时产生一现特别扣分项: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要求;不符合公司有关服务制度的要求;不符合行业专业性的特殊要求;对服务系统运行有影响的情况。每个特别扣分项在评分值之外扣除一分,且应进行整改。4)当有删减发生时(如:商品性质或服务性质不涉及的项目),该指标分值不进行计算,除此之外的分值总和称为涉及项分值。评分计算方法为:实际得分=实际的分/涉及项总分值X100%。
根据评分值评定品牌管理水平,并以不同级别区分优质程度。评分达到700分(含700分)为最低要求。700分以下,或特别扣分项达到5个(含5个)以上为不合格。对于评价达到700分以上,且特别扣分项低于5个按以下分值划分等级:1)700分以上(含700分),二星品牌;2)800分以上(含800分),三星品牌;3)900分以上(含900分),四星品牌;4)950分以上(含950分),五星品牌。